消防安全评估需提供的资料: 1、委托协议书(签字盖章); 2、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图(包括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等); 3、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(建筑物层数、高度、面积等基本信息,各类消防设施情况,被评估时建筑物是否使用等信息); 4、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消防验收意见书(含装修、用途变更)。 5、消防设施检测检验报告书(如有)。 6、公众聚集场所提供使用前或营业前经过消防安全检查的证明文件。 7、消防安全制度、应急预案、消防安全管理人力资源配置、培训与教育等。 1)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及维护保养制度。 2)消防安全责任人、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任命文件并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。 3)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的文件,并在文件中明确该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及权限。 4)按照公安部61号令要求建设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(需经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并实施)。 5)消防安全考核制度、消防例会制度(需经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并实施)。 6)应急预案(明确责任人、各部门程序)。 7)实行承包、租赁、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建筑物、改扩建和内部装修等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。 8)消防培训、宣传等制度(经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并实施)。 9)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及人员资格证明文件。 10)消防设备档案。 11)防火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(经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发并实施)。